山西省教育厅 山西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晋教语函{2014}8号
关于举办小学师生规范汉字大赛的通知
各市(县)教育局、语委:
为了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和全省教育系统语言文字工作,倡导广大小学师生爱汉字、爱汉语、爱中华文化的价值观,整体提高小学师生的规范汉字书写水平,更好地宣传学习和熟悉掌握《通用规范汉字表》,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决定在全省开展小学师生规范汉字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目的
展示小学师生学习、书写和应用汉字的成绩,激发广大小学师生学习汉字的兴趣;加强广大师生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意识,提高小学师生准确认读、书写和使用汉字的能力;促进中华民族优秀汉语言文字文化的传承。
二、组织形式
(一)本次比赛由小学生拼音报社承办。
(二)参赛对象
全省小学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师生。分为教师组和学生组两个组别。学生组按年级分为低、中、高三学段。其中:低段为一、二年级,中段为三、四年级,高段为五、六年级。
(三)赛事安排
本次比赛从2014年9月至2015年6月,为期10个月。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2014年9月1日--30日宣传、发动;
第二阶段:2014年10月1日--2015年4月30日辅导、竞赛;
第三阶段:2015年5月1日--2015年6月30日阅卷、评奖。评选结果将于2015年6月底揭晓,获奖名单在汉语拼音网上公布。
为了帮助参赛小学生在赛前更系统、更准确地掌握汉字规范知识,特对小学生进行赛前辅导。辅导内容将分期、按段分别刊登在《小学生拼音报》、《读写》(小学中年级)和《读写》(小学高年级)2014年10月--2015年3月的报纸上。教师组以《通用规范汉字表》为主自行学习。
学生组比赛安学段分别命题,试题将分别刊登在2015年4月的《小学生拼音报》、《读写》(小学中年级)和《读写》(小学高年级)上;教师组为统一试题,与学生组试题刊登在统一版面。
(四)比赛主要内容
本次比赛内容包括汉字规范知识与读写应用(客观题)、汉字硬笔书法作品展示(主观题)两部分。总计100分,两部分分值之比为6:4 。
(五)参赛要求
参赛者应独立作答,客观题部分须用比赛试题后附的专用答题卡作答(复印无效)。一律使用硬笔书写答题(学生低段用铅笔,其余均使用钢笔)。主观题部分自备A4纸书写,竖式顶部预留8厘米,填写参赛者基本信息。
三、奖项设置
(一)学生组
低、中、高学段分别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奖项,各奖项获奖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参赛人数的1%、3%、5%。
(二)教师组
教师组分别设特等奖、一等奖奖项,各奖项获奖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参赛人数的1%、2%;指导学生获得特别奖的教师可获优秀辅导教师奖。
(三)组织奖
参赛成绩优秀的学校,将授予汉字教育优秀学校奖。
参赛成绩优秀的市(县、区)教育局、语委,课或书写教育优秀团体奖。
四、参赛注意事项
(一)参赛者须在答题卡及书法作品上认真填写所在学校、年级、指导老师、联系方式等参赛基本信息。
(二)以学校为单位寄送参赛答题卡及书法作品,将个人答题卡及书法作品结合在一起,按教师组和学生组各学段归类打包,于2015年5月10日前寄至大赛组委会。以邮戳日期为准,过期不予参评。
五、其他事项
(一)各市(县)教育局、语委要高度重视本次大赛,充分认识大赛对宣传《通用规范汉字表》的积极作用,对提升小学师生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和水平的推动作用,做好组织宣传工作,扩大参与面,促进活动取得实效。
(二)有关大赛进程的最新消息将在汉语拼音网上及时发布。
(三)评审组织:本次比赛评奖及颁奖工作有大赛主办方委托承办方负责。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贾小红 尚玲晓
联系电话: **** 3046330
山西省教育厅 山西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2014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