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讲 谨之四
《弟子规》在“谨”的片尾还特别强调:有些看似不起眼的小事,如果我们不加以注意的话,往往会导致非常严重的后果。那么,究竟哪些事情是我们应该特别警惕的呢?
事勿忙,忙多错;勿畏难,勿轻略①。
斗闹场,绝勿近;邪僻事,绝勿问。
将入门,问孰②存;将上堂,声必扬。
人问谁?对以名;吾③与我,不分明。
用人物,须明求;倘不问,即为偷。
借人物,及时还;人借物,有勿悭④。
①略:忽略。②孰(shú):谁,哪一个。存:在家。③吾:我。④悭(qiān):吝啬。
《弟子规》在“谨”的尾声,还特别关注了一些日常生活中的琐碎小事,而这些看似不起眼的小事,如果我们不加以注意的话,往往会导致非常严重的后果。那么究竟是哪些事情特别值得我们警惕的呢?如果我们忽略了这些事情,又会造成哪些严重的后果呢?
我们前面讲到《弟子规》里有许多对孩子行为举止、待人接物等方面的规定。接着《弟子规》讲:“勿”字特别多,语气比较严厉,严格要求孩子必须从小养成这样的习惯。“事勿忙,忙多错;勿畏难,勿轻略。”这些话的意思是,你碰到任何事情都不要慌乱。为什么呢?忙者多错。你急急忙忙的,容易惹出一些麻烦,把好事做成坏事。
“勿畏难,勿轻略。”你看到任何一件事情,都不要先有畏难情绪。我们经常看到一些孩子,爸爸妈妈叫他做一件事情:我干不了。爸爸妈妈叫他做道题目:我不懂。什么事情都没做,就先怕了,那你什么都谈不上了。但是,仅仅有“勿畏难”是不够的,还要“勿轻略”。换句话说,一方面,你不要凡事还没做就觉得难;另一方面,你也不应该还没做就觉得它很容易,轻视它,忽略它,这两个极端都是要避免的。
按照《弟子规》的说法,孩子应该从小养成一种良好的习惯,这种习惯在古人那里叫什么呢?临事而惧。你碰到一件事情,先要存一点畏惧之心,你要非常认真,非常踏实、仔细地做好准备,去处理某件事情。如果太畏难,或是太轻略,那么结果都不会理想。这样的故事在历史上比比皆是。
开元初年,唐玄宗比较注意选拔人才,当时有四个人非常优秀,其中有一个人叫李杰,这个人当河南尹。唐朝的河南郡相当于现在的洛阳。河南尹是一个地方的长官。既然他当了这个地方长官,就要审案子。有一天,来了一个寡妇告状,她告自己的儿子,罪名是不孝。不孝是中国传统十恶之一。十件最恶的事情里,不孝在当时排名第七。因此做母亲的告儿子不孝,那可是天大的罪,是可以判儿子死刑的。李杰就命令手下把这个不孝之子抓到堂上来审问。一审,很有意思。这个儿子说:大老爷,我得罪了我母亲,您也别审了,我只求一死。什么都不辩解。但李杰没有,他做事力求勿轻略,没有掉以轻心。于是,他就劝这个寡妇,说你寡居在家,身边只有儿子一个亲人了,你含辛茹苦把他养大,现在你告儿子不孝之罪,儿子按律当斩。你要想明白,今后后悔可是来不及的。哪知这个寡妇态度非常坚决,说这是一个逆子,我不要他,杀了就杀了,拖出去喂狗。李杰见寡妇这么一个态度,只好说:行行行,我也不审了,你不是他母亲吗?你出去到大街上买一口棺材准备着给你的儿子收尸吧。这寡妇一听,好,大老爷答应了要把儿子砍了,她很高兴,赶紧出门去买棺材。李杰当即就派了一个人跟着这个寡妇,发现这个寡妇出了衙门一拐弯,那边有一个道士正在等着这个寡妇。李杰派的手下就在旁边偷听,只听到这个寡妇对道士说:都搞定了。手下把这些听到的话都告诉李杰,李杰一想,这里面肯定有问题。于是,等这个寡妇买好棺材来到县衙的时候,李杰再一次劝说,你做妈妈的现在后悔还来得及。这寡妇当然不后悔,死都不后悔。结果李杰下令,把那个道士给拖上来,一审就审出问题来了。原来这两个人有奸情,一个偶然的机会被儿子撞见,这两个人尤其是道士担心儿子去告官,所以就设计除掉这个儿子。儿子倒真是一个好孩子,要被砍头的时候也不说,还说自己得罪了母亲。所以李杰当场下令释放儿子,把那个道士斩了,尸体就放在那个棺材里。这就是一个非常好的例子,李杰做事情非常慎密,绝对不轻率,避免了一个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