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教育局
关于忻州市教科研“十三五”规划课题
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根据《关于做好山西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6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晋教科规办〔2016〕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市级教科研“十三五”规划课题申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次课题申报不设指南,由申请人自拟课题名称。选题应围绕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结合我市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热点、难点问题,鼓励开展反映国家需要和我市教育发展中具有较强前瞻性、创新性的课题研究。不支持以编译著作、编写教材、编写丛书、编写工具书为直接目的课题研究。申请人应在《忻州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课题申请·评审书》)封面上标明所属学科、课题类别。
二、课题申报者须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不具备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须由两名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申报者必须能真正承担课题研究的组织与实施工作,不能从事实质性研究工作者,不得申报。
三、每个课题限报一名主持人。课题组成员一般为7——10人,不少于5人。课题组成员的填报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名。《课题申请·评审书》纸质材料须有主持人的亲笔签名,经主持人所在单位审核,签署明确意见,并加盖公章以示承担信誉保证。课题主持人只能申报一项课题,课题组成员只能参加一项课题的研究。省级、市级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尚未完成的主持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课题,不支持一题多报。凡是已立项的省级、市级课题,不得再次申报,一经发现予以取消。
四、忻州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评审,继续采用活页匿名的方式进行,《课题申请·评审书》与活页课题名称一致,活页论证字数不超过5000字。
五、课题申报所需的《课题申请·立项评审书》各种材料均可从忻州市教育局教研频道(网址:http://sxxzjys.30e****)下载,申报者须按要求认真填写。各县(市、区)和市直学校的申请评审书先报各单位、学校科研主管部门同意并盖章后,由各单位、学校科研主管部门统一汇总报送。为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可靠性,提交的纸质材料与电子材料必须一致,纸质材料一式三份,活页论证材料一式三份。忻州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不直接受理个人申报材料。
六、申报评审费按照《忻州市教科研规划课题管理办法》(忻教发〔2015〕54号)规定执行。凡是被忻州市教育局忻教发〔2015〕37号文件列为“深化基础教育改革 创新育人模式”项目试点的课题均为指令性课题,免收评审费。
七、忻州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实行信用管理制度,立项课题要求在2—3年内完成,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算起。课题单位及其主持人在课题研究期间要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
八、本年度课题通过课题申报、资格审查、学科组会议复评的程序进行。评审结果经忻州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审定后公示,无异议后下达课题立项通知,课题所属单位应予以相应的支持。
九、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教育科研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组织、宣传和指导工作,严格把关,依据《忻州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和本通知的要求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查,对申报者的资质和信誉、前期研究基础、课题组研究实力和支撑条件等进行认真审核,签署明确意见,保证申请者所填写内容的真实性,确保课题申报工作的质量。
十、课题受理申报时间从文件下发之日起至2017年3月30日止。请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市直各学校于2017年3月30日前将审查合格的《课题申请·评审书》和汇总表的电子版及纸质版材料统一报送忻州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十一、2015年度立项课题务于2017年3月30日提交中期报告(一式三份)。
办公电话:0350—2021471
联 系 人:康燕峰 139****2818
电子邮箱:sxxzsjys @126.com
地 址:忻中北巷16号
附件:忻州市“十三五”规划课题申报汇总表
开题报告样表
立项评审书
中期报告样表
忻州市教育局
2016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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