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申报标准
(暂行)
一、申报对象必须是本市认定1年以上的市级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
二、新建校舍必须达到抗震设防要求;老校舍达到或经过加固改造后达到抗震设防要求。
三、必须有专门的校领导分管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工作,并将防震减灾知识普及工作纳入学校安全教育计划和年终考核范围。
四、组织开展丰富的防震减灾知识教育活动,通过安全知识教育课、主题班会、防震减灾科普知识课外兴趣小组、防震减灾科普夏令营等活动,每学年每班要达到上1节防震减灾科普知识课,开1次防震减灾主题班会,建立1个课外兴趣小组。
五、充分利用校园广播、墙报、讲座、校办刊物、观看影视作品、制作防震减灾科普作品等手段开展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教育活动,要做到广播有声音,墙报、刊物有内容。
六、充分利用5.12防灾减灾日和7.28防震减灾宣传周等特殊日子开展较为集中的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活动。
七、本校学生的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宣传普及率达到90%以上。
八、建立健全学校抗震救灾指挥部,制定地震应急预案,设置应急避险场地及紧急疏散路线指示标志,每学年至少组织1次地震应急避险演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