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校园欺凌 强化法治意识 共建文明校园
为增强学生法治观念,营造安全、文明、友善的校园环境。五台县龙泉学校组织各班召开“拒绝校园欺凌”主题班会,围绕校园欺凌的识别、应对方法及国家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内容展开宣传教育。

班会首先明确了校园欺凌的定义:在校园内外学生之间,一方单次或多次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社交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他人身体、财产或精神损害的行为。班会通过“小霸王”收取保护费、殴打同学等真实情境,引导学生认识肢体欺凌、言语欺凌、社交欺凌和网络欺凌四种常见形式,强调无论是显性还是隐性的欺凌行为,都不应被忽视。


在“学会对欺凌说‘不’”环节,班会提出面对欺凌要勇敢、机智应对,避免单独行动,及时向老师、家长或警察求助。同时鼓励学生在目睹欺凌时主动报告,不做冷漠的旁观者。班会还通过朗朗上口的“校园暴力可以防,方法掌握要适当”口诀,帮助学生掌握基本的自我保护技能。


此次班会重点介绍了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新法将校园欺凌明确纳入法律范畴,结束了以往“孩子间打闹无责”的模糊认知。班会结合8条具体情形进行解读,包括起侮辱性绰号、孤立排挤、轻微推搡拖拽、散布谣言、故意损坏他人物品、拦截索要财物、网络平台欺凌以及绘制丑像恶意模仿等行为,均被明确界定为校园欺凌,学校与公安机关可根据情节轻重依法处置。


班会最后总结:法律已对肢体欺凌、语言欺凌、社交欺凌和网络欺凌四类行为作出清晰界定,杜绝了模糊地带。通过此次主题班会,学生们不仅加深了对校园欺凌危害的认识,也进一步明确了法律底线和求助途径,为构建文明校园奠定了坚实基础。